深圳广场舞噪音大物业公司或将承担责任
更新时间: 2016-09-23 14:24:00 点击次数:1264
据深圳晚报报道,重点污染行业企业应参加强制性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提高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广场舞”等公共场所噪音拟纳入城管部门监管。
据深圳晚报报道,重点污染行业企业应参加强制性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提高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广场舞”等公共场所噪音拟纳入城管部门监管。21日下午,深圳经济特区环境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立法听证会通过微信平台进行,吸引了本市以及浙江、北京等地的各界环资热心人士参与建言献策,共收集意见321条。
“广场舞”等公共场所噪音拟纳入监管
公共场所噪音管理成为听证会讨论焦点,不少网友纷纷吐槽生活中遇到的公共场所噪音。
网友“big梅”吐槽:“建筑工地噪音问题,能不能限定作业时间,大早上六点多就开始施工,都不能正常休息”;网友网友“Ajay”说道:“广场舞投诉,这个课题怎么破?”针对长期以来公共场所噪音缺乏监管主体的问题,市人居委相关负责人透露,城管部门监管可能更有效,《条例》将考虑把城管部门纳入公共场所噪音管理主体。
此外,网友们也纷纷出主意,建议增加公共场所噪音管理主体。网友“白银阶”建议“小区商业噪音问题比较普遍,物业其实可以有所作为,实际上物业都成了帮凶,能否给物业企业增加这方面的义务?如果物业做得不好,要对物业企业进行扣分处罚。”对此,市人居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充分考虑将街道纳入噪声管理主体,同时考虑增加物业公司噪声管理义务与责任。
重点污染企业应强制推行责任险
重点污染行业企业应参加强制性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并提高企业违法行为处罚力度。这样的意见成为听证会各界人士的共识。
“目前强制要求企业购买环责险的法律依据不充分,建议通过经济手段,环保信用等级评定等方式,促使企业自愿购买环责险。”市民张金华提出了建议。
网友“Jim”则建议根据企业的违信等级进行惩罚,如提高征税比例以及各种资质申报门槛,并纳入政府投标项目黑名单。
市人居委相关负责人透露,目前深圳已在修订深圳的重点排污单位信用管理办法,建立惩戒和激励制度。 他表示,此次《条例》修订已经将环保部门作为提起公益诉讼的主体之一,但从目前各个地方实践来看,检察院和环保局提起环境公益诉讼争议较大。
市民张金华表示,根据民诉法的规定,法定的机关和社会组织都可提起公益诉讼,环保部门是法定的机关,可提起公益诉讼。网友“钟乐”对此表示赞同,他认为,环保公益诉讼应该以环保部门为主导。(陈逸群)
“广场舞”等公共场所噪音拟纳入监管
公共场所噪音管理成为听证会讨论焦点,不少网友纷纷吐槽生活中遇到的公共场所噪音。
网友“big梅”吐槽:“建筑工地噪音问题,能不能限定作业时间,大早上六点多就开始施工,都不能正常休息”;网友网友“Ajay”说道:“广场舞投诉,这个课题怎么破?”针对长期以来公共场所噪音缺乏监管主体的问题,市人居委相关负责人透露,城管部门监管可能更有效,《条例》将考虑把城管部门纳入公共场所噪音管理主体。
此外,网友们也纷纷出主意,建议增加公共场所噪音管理主体。网友“白银阶”建议“小区商业噪音问题比较普遍,物业其实可以有所作为,实际上物业都成了帮凶,能否给物业企业增加这方面的义务?如果物业做得不好,要对物业企业进行扣分处罚。”对此,市人居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充分考虑将街道纳入噪声管理主体,同时考虑增加物业公司噪声管理义务与责任。
重点污染企业应强制推行责任险
重点污染行业企业应参加强制性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并提高企业违法行为处罚力度。这样的意见成为听证会各界人士的共识。
“目前强制要求企业购买环责险的法律依据不充分,建议通过经济手段,环保信用等级评定等方式,促使企业自愿购买环责险。”市民张金华提出了建议。
网友“Jim”则建议根据企业的违信等级进行惩罚,如提高征税比例以及各种资质申报门槛,并纳入政府投标项目黑名单。
市人居委相关负责人透露,目前深圳已在修订深圳的重点排污单位信用管理办法,建立惩戒和激励制度。 他表示,此次《条例》修订已经将环保部门作为提起公益诉讼的主体之一,但从目前各个地方实践来看,检察院和环保局提起环境公益诉讼争议较大。
市民张金华表示,根据民诉法的规定,法定的机关和社会组织都可提起公益诉讼,环保部门是法定的机关,可提起公益诉讼。网友“钟乐”对此表示赞同,他认为,环保公益诉讼应该以环保部门为主导。(陈逸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