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欠缴物业费成因分析和解决途径》重点课题中期汇报会在京召开
更新时间: 2016-08-06 14:13:00 点击次数:969
8月3日,由北京物协承接的重点课题《业主欠缴物业费成因分析和解决途径》中期汇报会在北京召开。
8月3日,由北京物协承接的重点课题《业主欠缴物业费成因分析和解决途径》中期汇报会在北京召开。
本次会议是中物协2016年度六大重点课题中首个举行的中期汇报会,得到了各方领导的高度重视。中国物协会长沈建忠、副会长兼秘书长王鹏、行业发展研究部主任刘寅坤、综合部主任王丽霞,行业专家深圳物协会长曹阳、天津物协秘书长谢慧玲、上海物协秘书长潘国强、重庆物协秘书长李益品、成都物协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巫庆敏,北京物协会长刘刚、名誉会长周星、副会长王劲松、副会长兼秘书长宋宝程以及课题组成员北京市住建委物业服务指导中心二室主任吕向东、北京市社科院法学所副所长张真理、副研究员陶品竹、社会专家陈剑军、企业代表沈杨、课题统筹人黄潇浬等参加了本次会议。
北京物协会长、课题组组长 刘刚
汇报会由北京物协会长、课题组组长刘刚主持,他首先介绍了参加本次汇报会的各位嘉宾,对大家的到来表示欢迎和感谢,希望大家积极建言献策,共同研讨课题内容。
北京物协副会长兼秘书长、课题总负责人 宋宝程
随后,由课题总负责人、北京物协副会长兼秘书长宋宝程就课题研究的背景及意义、课题形成及前期准备、课题方案及进度安排、课题进展情况及课题中期报告形成的主要思路观点进行了翔实地汇报。
北京市社科院法学所副所长张真理对课题中期报告的形成过程进行了说明。他认为物业合同当事人应该是业主团体和物业企业,单个业主并非物业合同的主体,全体业主应对物业服务企业就物业服务费负按份之债。针对业主监督机制不够健全的问题,他主张应该考虑建筑物的关联性和公共环境的相对独立性,适当缩小业主大会的规模,方便业主参与社区公共事务管理。他表示,中期报告是对前期研究工作的阶段性总结,还只是一个框架和雏形,欢迎大家批评指正,报告需要集中大家共同的智慧,来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其中内容。
行业专家
与会代表分别进行了发言。大家一致肯定了课题组的工作,认为中期报告总体架构合理,观点鲜明,思路清晰,取得了一些独到的研究成果,为报告的最终完成奠定了很好的基础。同时,大家也针对报告内容和表现形式,提出了自己的见解也建议。来自其他省、市的参会代表,介绍了各自所属地区针对该课题内容所做的一些具体举措及取得的经验,为丰富课题内容提供了宝贵的素材,同时也拓宽了课题研究的思路。
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王鹏
王鹏秘书长认为,课题组为报告付出了艰辛和努力,取得了可喜的成果,作为中国物协的课题,希望课题组能够跳出北京的思维范畴,要把全国性的经验吸收进来,找到行业的共性,破解行业的难题。
中国物业管理协会会长 沈建忠
沈建忠会长对汇报会进行了总结。他指出,目前物业欠费成因多种多样,企业经营成本压力逐年加大,但业主欠费却呈现愈演愈烈之势,已经严重影响了物业企业的生产经营和行业的健康发展,究其原因,这与行业所处的社会环境、人们对契约精神的理解程度、法制和诚信体系建设不够完善、开发单位遗留问题以及物业企业参差不齐的服务质量均有直接关系,他认为,我们每一个人都是业主,破解物业欠费难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共同提高认识,共同自觉履行各自义务,从而促进物业行业的健康发展。这是关乎千家万户乃至社会稳定的大问题,他希望课题组能够深入研究,集思广益,给行业拿出可参考、可操作的具体意见和建议。
课题组组长刘刚表示,本次汇报会开的非常成功,大家提的建议都很中肯,也很贴合实际,具有很好的指导意义,各地区把好的经验做法也带来了,课题组会积极借鉴和汲取其中的有益成分,会后课题组会继续进行集中讨论,汇聚大家的意见,进一步完善课题的内容,力争圆满完成中物协交办的任务。
合影
本次会议是中物协2016年度六大重点课题中首个举行的中期汇报会,得到了各方领导的高度重视。中国物协会长沈建忠、副会长兼秘书长王鹏、行业发展研究部主任刘寅坤、综合部主任王丽霞,行业专家深圳物协会长曹阳、天津物协秘书长谢慧玲、上海物协秘书长潘国强、重庆物协秘书长李益品、成都物协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巫庆敏,北京物协会长刘刚、名誉会长周星、副会长王劲松、副会长兼秘书长宋宝程以及课题组成员北京市住建委物业服务指导中心二室主任吕向东、北京市社科院法学所副所长张真理、副研究员陶品竹、社会专家陈剑军、企业代表沈杨、课题统筹人黄潇浬等参加了本次会议。
北京物协会长、课题组组长 刘刚
汇报会由北京物协会长、课题组组长刘刚主持,他首先介绍了参加本次汇报会的各位嘉宾,对大家的到来表示欢迎和感谢,希望大家积极建言献策,共同研讨课题内容。
北京物协副会长兼秘书长、课题总负责人 宋宝程
随后,由课题总负责人、北京物协副会长兼秘书长宋宝程就课题研究的背景及意义、课题形成及前期准备、课题方案及进度安排、课题进展情况及课题中期报告形成的主要思路观点进行了翔实地汇报。
北京市社科院法学所副所长张真理对课题中期报告的形成过程进行了说明。他认为物业合同当事人应该是业主团体和物业企业,单个业主并非物业合同的主体,全体业主应对物业服务企业就物业服务费负按份之债。针对业主监督机制不够健全的问题,他主张应该考虑建筑物的关联性和公共环境的相对独立性,适当缩小业主大会的规模,方便业主参与社区公共事务管理。他表示,中期报告是对前期研究工作的阶段性总结,还只是一个框架和雏形,欢迎大家批评指正,报告需要集中大家共同的智慧,来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其中内容。
与会代表分别进行了发言。大家一致肯定了课题组的工作,认为中期报告总体架构合理,观点鲜明,思路清晰,取得了一些独到的研究成果,为报告的最终完成奠定了很好的基础。同时,大家也针对报告内容和表现形式,提出了自己的见解也建议。来自其他省、市的参会代表,介绍了各自所属地区针对该课题内容所做的一些具体举措及取得的经验,为丰富课题内容提供了宝贵的素材,同时也拓宽了课题研究的思路。
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王鹏
王鹏秘书长认为,课题组为报告付出了艰辛和努力,取得了可喜的成果,作为中国物协的课题,希望课题组能够跳出北京的思维范畴,要把全国性的经验吸收进来,找到行业的共性,破解行业的难题。
中国物业管理协会会长 沈建忠
沈建忠会长对汇报会进行了总结。他指出,目前物业欠费成因多种多样,企业经营成本压力逐年加大,但业主欠费却呈现愈演愈烈之势,已经严重影响了物业企业的生产经营和行业的健康发展,究其原因,这与行业所处的社会环境、人们对契约精神的理解程度、法制和诚信体系建设不够完善、开发单位遗留问题以及物业企业参差不齐的服务质量均有直接关系,他认为,我们每一个人都是业主,破解物业欠费难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共同提高认识,共同自觉履行各自义务,从而促进物业行业的健康发展。这是关乎千家万户乃至社会稳定的大问题,他希望课题组能够深入研究,集思广益,给行业拿出可参考、可操作的具体意见和建议。
课题组组长刘刚表示,本次汇报会开的非常成功,大家提的建议都很中肯,也很贴合实际,具有很好的指导意义,各地区把好的经验做法也带来了,课题组会积极借鉴和汲取其中的有益成分,会后课题组会继续进行集中讨论,汇聚大家的意见,进一步完善课题的内容,力争圆满完成中物协交办的任务。